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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5.11
總之,一切都發生在禮拜五艷陽高照的下午,案發地點那個據說是人文集散地的鶯歌。
本人不該一時貪嘴,要知道過去以往經驗,我吃了胡椒餅從來沒有啥好下場過。
第一次的結果是,消化不良。
第二次,胃痛與我如影相隨。
第三次,就是這回,在食用後五個小時後,我開始覺得頭暈、想吐,完全是悲慘的食物中毒開端。
(鶯歌遊記前略)跟秀在逛完鶯歌,回到台北直奔秀家,第一件事就是跟廁所相親相愛,抱著馬桶猛吐。
吐完後就是奄奄一息,半死不活狀態攤在秀家客廳裝屍體,等到9點才忍著不適滾回家,搭上公車前一刻,又開始吐得昏天暗地,那一刻我XX的想把所有賣胡椒餅的祖宗18代都罵個臭頭啊orz。
上了公車又呈現假死狀態(不這樣,我還不知道能不能撐回家),最後到了台北車站附近,我實在受不了,還是硬磨軟泡央求我娘來接我回家。T_T
回到家,我馬上忍不住洗了澡,就倒床不起,結果半夜起來又吐了一次,隔天還要上班的我,腦袋除了充滿怨恨跟怨念外再也找不出其他。
這禮拜就在上班跟調養身體度過,也因為食物中毒我根本沒有辦法吃母親節大餐(這是最恨的地方),啊啊啊啊,該死的胡椒餅,還我的大餐來~~~(哭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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